添加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9/12 12:05:26 来源:住建部
  近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简政放权、改进监督、优化服务”的要求,决定取消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据了解,凡是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均可在福建省建筑工程中使用。该厅将根据全省技术发展情况不定期发布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适宜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鼓励优先选用列入推广目录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