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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动装配式房屋发展

添加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9/6 16:13:37 来源:中国建设报


   日前,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起草的《关于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了推动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快速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是在推广期,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的设计单位选择,可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的发包方式。

   二是鼓励各地招标人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建设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并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是在推广期对于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因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但应选择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四是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可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条件中可以设置类似业绩条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和相应预制构件的生产及安装能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要求必须达到9家单位。

   五是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的评标办法宜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中类似工程业绩分,可以设置为总分3以内的分值。

   六是对于列入《江苏省建筑产业优质诚信企业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招投标中予以加分。

   七是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施工招标应设置高投标限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高限价的组成范围。装配式房屋建筑±0.00以上结构部分的建筑工程高限价应当不超过同口径现浇结构±0.00以上部分建筑工程造价的115。